阳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有效管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降低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阳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查处率,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力争县城道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75%以上,公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55%以上,进一步提升突出违法行为查处率,实现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双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工作启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日常电动自行车违法查控。集中攻坚阶段(7至8月),通过常态化管控和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整治。巩固提升阶段(9至10月),保持对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力争城区道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75%,公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55%。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路面勤务部署。采取日常查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涉及电动自行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和突出违法行为查处率。 (二)做好车辆登记上牌。实行“快捷办、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上门办、流动办、延时办、错时办”,我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辆管理所、邮政、银行、保险、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等16个场所设置登记上牌网点,广大车主可到以上任意网点登记上牌。10月底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已购置电动自行车实现全部登记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