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营商环境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若您在推进项目建设、办理行政审批、正常生产经营等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以下问题,请您留存相关证据,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力,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2.落实政务服务有关制度规定不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在涉企服务、审批,检查、监督、执法司法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在涉企类案件处理中,违规立案、久拖不决,违规查扣冻结涉案财物,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4.干扰破坏市场经营秩序,违规设置条款,限制公平竞争,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等问题。5.对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压件不办、缓办、办而不结,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违规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6.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参与或干预市场经营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来 信:河北省阳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75800)来 访:阳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阳原县西城镇府前街政府大楼12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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